9月10日(二)
今日練跑距離:10km
時間: 晚上8:00-9:00
地點: 操場 25 圈
天氣: 涼爽微風
心情複雜與孤獨感指數: ◎◎◎◎◎
「不管到哪裡,你終究會發現,永久陪伴自己的,原來還是自己。」---褚士瑩
選擇身為一個跑者,
而非足球員或藍球員,
大概是因為自己不想和別人爭什麼,
又或者是跟自己有點孤僻的個性有關吧。
只想像這樣靜靜的、默默的,做一個人就能夠完成的事。喜歡跑步的朋友或多或少都有這種感受吧。
今日練跑聽了Pink的音樂,
聽到Try和Who Knew 時,
下意識才發現自己的右手已經遮住了自己的雙眼。
原來,我哭了。
而且越哭越厲害。
然後就這樣邊哭邊跑了三公里。
回想自己奇妙的一些人生遭遇,
還有意識到自己當下正在做的事,跑步,
我似乎選擇跑在一條人煙稀少的路。
回想起上個月的某日,
我有一個非常緊密且令人疲憊的行程。
早上五點起床跑步10公里,
隨後從雲林搭車前往台中開會了一天,
晚上抵達雲林後,
我又趕著去練唱(為了準備重要的音樂會)。
從早上5點到晚上10點,總共17個小時。
最後累到連話都說不出來。
練唱時,
我筋疲力盡地跟我的一位很愛我的老師說:「老師,我真的很累。」
但我親愛的老師只是默默地抱住我、告訴我:「你很棒。」
老師再次提醒我:「選擇走人煙稀少的路,會累,但不會苦。做自己喜歡的事怎麼會苦呢?」
現在想想,如果我繼續選擇做我沒有熱情的事情,混個文憑然後就待在日本大企業上班一輩子,最後導致自己的生活變得很苦悶,這才會苦吧。
跑了六公里後,這時眼淚已經隨著慢跑掠過臉龐的微風被風乾了。此時雙腳已經有些沉重,大概是因為心情影響身體的關係,身體已經很不想再跑下去了。
就在我打算停下腳步,想放棄不想跑的時候,有一位赤裸著上半身的男性認真地跑過我的身旁,就在那剎那,我很清楚地看見了他頸肩上因為汗水而反射出的微光。
這個人大概是上帝特地叫他出現來激勵我的吧。
他都還在跑我憑什麼停下來!
於是我立馬脫掉身上的運動背心丟在地上,身著運動內衣的自己就這樣馬上跟隨著前方跑者的腳步,繼續跑著。
我告訴自己,我死都不會放棄!
就這樣,本日十公里,在跑的滿臉淚水和滿身大汗後,完成。